【重要】114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申請獎助學金,自114年09月08日(一)0時起至10月08日(三)23時59分止開放申請!
發布日期 2025-08-28 17:18:00
114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申請獎助學金說明:
*各校原資中心於114年9月8日至9月15日前上傳符合資格之原住民族學生名冊。
一、學生申請時間:
●線上系統開放申請時間:114年09月08日(一)0時起至10月08日(三)23時59分止(https://cipgrant.fju.edu.tw/)「請注意!申請截止後,系統將不再重新開放」,請自行詳記申請日期,以免錯失申請機會!
※須上傳成績單圖檔(蓋有學校官防之正本成績單)至申請系統,並繳交紙本申請表(簽名)及紙本成績單(與上傳的成績單同一張)才算完成申請程序。
二、申請對象:具原住民身分,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含大學、四技、二技)之在學學生,皆可提出申請。
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五專前三年、研究所、在職專班、推廣教育課程、附設進修學校、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或空中大學者。
三、本要點獎助學金申請基準與獎助金額如下:
(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期新臺幣三萬二千元。
(二)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或設籍臺東縣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二萬元。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得申請低收入戶助金每學期新臺幣三萬元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二萬元。
四、學生領取前點獎助學金以一項為限。
享有政府公費待遇或學雜費及食宿費由就讀學校全額負擔之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五、申請項目及資格:
(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新臺幣三萬二千元。
(二)、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或設籍臺東縣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二萬元(需履行生活服務學習24小時)。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得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三萬元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二萬元(需履行生活服務學習24小時)。
六、學生每學期應協助校務服務或經學校同意之部落服務,服務學習時數合計應達二十四小時後始得支領助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通過中高級以上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得全數減免。
(三)前一學期考取與就讀科系相關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之證照,得全數減免。
(四)前一學期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十八小時;
前一學期參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習並取得結業證書,依實際研習時數減免。
(五)參加原住民族有關演講、研習及學術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
(六)其他經大專校院函請本會同意減免時數。
七、需繳交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請上網填寫、列印(https://cipgrant.fju.edu.tw/)及上傳成績單之電子檔(PDF檔或JPEG檔)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之「紙本正本成績單」(或復學前一學期「紙本正本成績單」)
大學部一年級新生(不含二技三年級):高三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單正本乙份。
***不可繳交及上傳:影本成績單或成績截圖檔。
***成績單須有:
(1)須蓋有學校單位證明章。
(2)須列有113學年度第2學期(或復學前一學期之班級人數及班排名)之單學期班級人數、班級排名。
***不可為歷年或歷學期之平均班級人數或平均班級排名。
3.木頭印章一枚。
4.戶籍謄本正本1份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5.存摺正反面影本(非玉山銀行或臺灣中小企銀者,會扣10元手續費)。
6.申請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者請附有效證明文件。
●請將申請書列印下來,併相關文件紙本資料(請依上述資料依序排好)及木頭印章於114年10月13日(一)前,在上班時間繳交至以下地點,逾期不受理:
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陳玉如老師(分機2232)
進修部—進修業務組 陳妍妏老師(分機3111)
※注意事項:
若只有線上申請,沒有繳交紙本資料,則未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