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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學年度大專校院工程領域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公費補助計畫」

發布日期 2025-05-14 16:27:00

一、為改善原住民族社會工程領域人才短缺問題及公務人員特 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下稱原住民特考)土木工程類科常 年不足額錄取情形,並提供原住民學生就學期間公費補 助,以培育優秀原住民學子完成高等教育學位,並強化原 鄉地區基礎建設與專業技術能力,回饋原鄉地區及促進族 群發展,爰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工程領域原住民專班學 士班(含114年度申請新設原住民專班)。

(二)實施期程:115學年度(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三)申請及審核作業:學校應於本(114)年6月20日前(以 郵戳為憑),函送申請計畫書1式5份及電子檔1份,經本會進行審查核定公費生名額及補助金額。

(四)補助範圍及金額:

1、原住民學生公費補助:

(1)依學校規定修業年限,提供15名原住民學生公費補 助。

(2)各項公費補助項目之核定標準:甲、學雜費(每學期):實支實付。乙、住宿費(每學期):實支實付。丙、註冊費(每學期):實支實付。丁、書籍費(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整為原則。戊、生活津貼(每月):1萬5,000元整。

2、開辦費:最高補助50萬元整,含經常門及資本門。

3、人事費:(1)專案教師:每班補助1名專案教師每學年100萬元整 為限;不足經費由學校自籌支應。(2)專案助理:每班補助1名專案助理,依各校計畫助 理薪資標準聘任,每年補助50萬元為限;不足經費 由學校自籌支應。

4、課程相關經費:每班最高50萬元為原則;不足經費由 學校自籌支應。